总有许多事是放在心底不能示人的,不是不愿,只是不能而已;也曾有想倾
吐的时刻,却是不能够。
老放在心底里,又让自己更压抑,恨不能一吐为快,既然前有《忏悔录》我
们为何也不大胆一点呢?
在这网络平台上,彼此又陌生,所以,我见意大伙吐吐心底里那些不能见人
的过去。(还可以满足一部分人的偷窥欲)。我先说吧。
小时候相当皮,玩起来相当疯。我说的过去是小学二年级的事了,那时是在
农村,学校里只有公用浴室。一次,课后大伙疯玩起来,追呀跑呀的,从教学区
追到了教师的宿舍区了。为了抓住所谓的“判徒”,我闯进了那浴室。
因为跑的疯。推的力量也大,浴室门竟然开了,入眼的是一白花花的肉体,
而入耳的则是那高声的尖叫……当时竟没有发呆,居然能速度的退了回来,不过
即使如此我也看清了对方的容貌,那是自己的数学老师,正在洗澡。
相信老师也发现了是我吧,可是我没有受到处分,也没被她穿小鞋。这事我
一直耿耿于怀,尤其是几年后她离开了我们学校。
时值今日,不能忘怀的我借这个机会吐了出来。
后面的朋友,你们有没有想说却不能但不是犯罪的事儿呢。说说吧……